| 3月3日上午,已经于去年交手而未分胜负的百度公司和3721公司再次对簿公堂。百度公司指责3721公司在其软件中做了手脚,使两家公司的搜索软件无法共用;而3721强调“3721网络实名”和“百度IE搜索伴侣”两个软件无法共用,是正常的软件冲突所导致的,不是3721针对百度软件采取的技术措施。
有关人士认为,这场官司将对互联网的技术规则和市场规则产生深远影响。“无论判决结果如何,关键是要维护用户的知情权,这对互联网软件用户很重要。”北京大学网络经济研究中心研究部主任杨冰之认为。
去年10月,百度公司曾不正当竞争为由,将3721诉上法庭,指责3721破坏百度搜霸软件的正常下载、安装和运行以及屏蔽百度IE搜索伴侣插件。
经一审法院调查确认,双方均有删改对方注册表及阻碍对方下载的行为。判决中要求3721不得妨碍百度软件利用左键下载,而“由于3721并未就此提出请求,所以不予处理”,驳回了百度要求赔偿100万等诉讼请求。业内人士称,这个结果没有涉及问题本质,即该行为是如百度所称的“不正当竞争”行为,还是属于3721所称的“不可避免的冲突”,可以说双方没分胜负。而双方对此判决结果均不甚满意,百度因为没达到目的提出上诉;3721则认为一审判决未清楚查明导致涉案技术现象的真正原因,不应认定3721存在过错,同时,该判决会给本行业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,也缺乏可执行性。
其实百度与3721的纠纷并不复杂,当用户的计算机上先安装了一家的产品,就很难再安装另一家的产品,即使同时安装也会出现不稳定的现象。作为行业先行者的3721,认为该类软件的特性决定了两个软件同时安装必然产生冲突,只有通过避免同时安装才能保证用户的使用稳定;而作为后进者的百度则认为,此类软件应当可以同时运行,3721是在利用自己软件的高覆盖率进行不正当竞争。
本案的焦点在于:这两个软件是否能够和平的同时运行。对此双方各执一辞。此前,3721曾以类似的理由将CNNIC告上法庭,事后CNNIC发言人刘志江当即对媒体表示“最多各打五十大板”,言外之意,就是默认了对3721的不正当竞争行为。根据国家“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”提供的一份最新的权威检验报告显示:“根据测试,发现在安装3721网络实名软件的情况下,再安装百度搜索伴侣或是CNNIC通用网址软件时,这两个软件对注册表中3721网络实名的部分项目进行了删除,使3721网络实名无法正常使用。经检验,安装百度搜索伴侣和CNNIC通用网址软件将改变用户已安装的3721网络实名软件功能”。
“3721的网络实名和百度的搜索伴侣属于同类软件,产生冲突是必然的。”杨冰之认为,“我个人认为,还是3721的做法是对用户最负责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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